既然专利无效能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那么什么时候需要启动这样一个程序呢?
启动专利无效时间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首先,当面临直接、现实的专利侵权风险时,应重点考虑专利无效这一抗辩措施,包括收到起诉状、律师函以及专利权人发出的收取专利许可费的文书或函件时,这表明法律风险已经到来或即将到来。
大多数情况下,专利权人启动维权程序往往经过了充分的准备,他们对于产品是否落入了专利保护的范围有过较为深入的准备,这个时候落入对方专利保护范围的可能性是较大的,那么剩余的问题就是看这个专利的稳定性和赔偿额的计算问题。对于被控侵权方来讲,专利无效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一方面,釜底抽薪直接打赢官司,消除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背负侵权知识产权、山寨竞争对手的产品等“恶名”的指控,后面的禁令以及赔偿也无从谈起。其次,当具有潜在的法律风险时,也可以使用专利无效。
在真正的法律风险来临之前,检索出可能存在侵权风险的专利,然后实名去提起无效,或者以稻草人的方式提起无效,一方面有充裕的时间可以准备,例如可以检索到最好的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同时也可以以较低成本来排除风险。
一旦在真正侵权指控来临时才启动风险,无线的进展和结果往往会受到侵权程序的影响,有时候可能会显得仓促。
二、启动专利无效时间如何确定
启动时间:自授权之日起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
启动的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根据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三、如何启动专利无效程序
1、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理。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极少数重大案件由5人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
2、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做出决定有三类:
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维持专利权有效
3、后续司法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宣告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