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Cases
电力通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典型案例 > 电力通讯

恒博助易飞扬将国际巨头“光纤控制器电路”专利权宣告全部无效

 最后更新:2020-01-03  浏览:2109次

2018年5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第3567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菲尼萨公司拥有的200610149558.1、名称为“光纤收发信机的集成存储器控制器电路”的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据悉,该专利为光纤通信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SEP),专利权人菲尼萨公司在中国以该专利曾向多个中国厂商收取了数额可观的专利许可费。此前,已有多位无效请求人试图就该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但最终因为种种原因均未能成功无效。据有关专利,该无效决定的发出对于光纤通信领域的广大中国厂商而言具有较大影响。

 

 

按照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如果对该无效决定不服,可以在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无效决定的具体内容可参见附件:第35674号无效决定。

 

第35674号无效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