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无效申请提交后,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公正的判决。但也有人不了解专利无效申请一旦发起是否可以中止诉讼,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诉讼什么情况下不可以中止诉讼。
1、对于专利权专利无效申请诉讼,被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且其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中止审理无效诉讼。
2、对于专利无效案件中,被告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中止诉讼。
1、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
(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
(三)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
2、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3、对于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不管是申请专利还是申请专利无效都是为了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所以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一定要更加注意,不要因为自身原因导致了专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