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共发布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4423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802件,占40.7%;外观设计专利1695件,占38.3%;发明专利926件,占20.9%。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主要为电学、家具、医学等。外观设计专利所属的类别主要为包装容器、灯等。
专利权人大多数为中国注册的公司或自然人,涉及4015件,占90.8%。来自国外专利权人的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为408件,以美国居首,日本和德国次之。
审理周期大多为5~9个月。
在2036件被宣告全部无效的专利中,专利权的维持年限(“授权公告日”至“无效决定发文日”)[3]以2年的最多,其次为3年,维持年限较长的专利较少。
被宣告全部无效的案件占46.1%。其中,外观设计专利占53.3%,实用新型专利占47.1%,而发明专利为30.6%;
被宣告部分无效的案件占13.8%;
被宣告维持有效的案件占40.1%。其中,外观设计专利占46.7%,实用新型专利占30%,发明专利占47.9%;
宣告外观设计专利全部无效的理由主要为新颖性和无明显区别,而宣告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全部无效的理由主要为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