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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最后更新:2021-09-18  浏览:1924次

我们大家都知道一旦一个发明或者创新被授予了专利权,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来说,专利的稳定性并不是很高,很容易被宣告专利权无效。那么,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无效后有哪些法律后果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

 

专利无效素材图

 

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首先,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其次,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按上述规定,专利权人或专利转让人不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由此可以看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理由:

 

(一)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二)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三)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五)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七)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八)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九)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