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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的中止与终止分别说的是什么?

 最后更新:2020-09-08  浏览:1614次

在专利无效审查程序中,分别有专利无效终止与专利无效中止这两种说法,许多人由于它们的叫法相同时常把它们弄混,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专利无效的中止与终止?以及它们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一、专利无效中止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请求应当向专利局流程部门提出。涉及无效宣告程序的专利,应权属纠纷当事人请求的中止或者应人民法院要 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中止期限届满专利局将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对于已被专利局批准的中止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对当事人发出无效 宣告程序中止状态通知书,告知中止程序期限的起始日和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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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无效终止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 无效宣告请求。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 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

 

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 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 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

 

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 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 查决定。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 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 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