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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需要哪些程序?

 最后更新:2021-05-11  浏览:1742次

我国每年庞大专利申请数量中,仅有小部分能成功授权,在申请专利权时是有概率被驳回的。专利被驳回后,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请求专利复审,那么,专利复审需要哪些程序?下面我们就来介绍。

 

专利复审素材图

 

专利复审需要哪些程序?

 

1、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

 

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2、专利复审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

 

3、专利复审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

 

4、专利复审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专利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根据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