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无效宣告过程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情需要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那么,到底什么是专利无效口审程序呢?是不是一定有口审程序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
口审程序是专利诉讼中的一种方式。无效方和被无效方在法庭上口头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自己专利有效的理由。具体的来说是无效方向被无效方提出要无效其专利,而启动无效诉讼程序。被无效方则做出答辩的行为,该行为是通过双方代表在法庭陈述辩论来实现的。
口审不是专利无效的必须流程,专利复审委是否安排口审,遵循以下原则:
1、请求人提交的无效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成立,专利权人未要求进行口头审理,可以直接作出决定,不需要进行口审;
2、请求人请求宣告无效的范围部分成立,可能会作出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决定的,应当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
3、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可以进行口审程序;
4、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可以进行口审程序;
5、需要实物演示,可以进行口审程序;
6、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出庭作证,可以进行口审程序。